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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、商务部关于印发《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
作者:法律资料网 时间:2024-07-01 11:34:25  浏览:9966   来源:法律资料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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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、商务部关于印发《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
财政部 商务部


财政部、商务部关于印发《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
政策财建﹝2013﹞183号

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、商务主管部门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、商务局:

为了进一步规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专项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,鼓励老旧汽车报废更新,根据《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》(国务院令第307号)和《国务院批转财政部等部门〈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国发﹝2000﹞34号)要求,我们对《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进行了修订,现将《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

财政部

商务部

2013年4月26日




附件: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.zip
http://images.mofcom.gov.cn/scjss/201310/20131025155205923.zip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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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《2009年补贴机具质量调查监督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
农业部办公厅


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《2009年补贴机具质量调查监督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
农办机[2009]7号
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管理局(办公室),黑龙江省农垦总局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局:

  为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今年中央1号文件的精神,落实国务院把好财政资金补贴购置的农机产品(以下简称补贴机具)质量关的有关要求,我部制定了《2009年补贴机具质量调查监督工作方案》,现予印发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落实。

  加强补贴机具质量调查监督,是落实好国家购机补贴政策的重要保障措施,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,从执政为民、服务“三农”的高度,深刻认识加强补贴机具质量调查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增强做好补贴机具质量调查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认真组织开展补贴机具质量调查监督工作,切实把好补贴机具质量关,保障国家购机补贴政策的有效实施,为扩大内需,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,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。

  附件:2009年补贴机具质量调查监督工作方案

   农业部办公厅

   二○○九年二月二十四日

  附件:2009年补贴机具质量调查监督工作方案

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把好财政资金补贴农机产品(以下简称补贴机具)质量关的精神和要求,做好2009年补贴机具质量调查监督工作,支持促进国家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,制定本工作方案。

  一、指导思想

 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,以确保国家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的及时有效实施为目标,整合系统资源,创新工作机制,落实责任措施,建立健全补贴机具质量调查监督体系,形成质量调查监督机制和氛围,有效保障补贴机具质量稳定、安全可靠、服务及时,保护和调动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,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。

  二、工作内容

  (一)开展农机质量投诉监督
深入贯彻落实《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》,推进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建设,组织报送投诉情况月报表,及时开展农机质量投诉情况分析,发布相关情况,协调处理重大质量投诉,加大监督力度。组织开展全国农机质量投诉监督“3•15统一大行动”标志性活动,部署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监督工作,扩大补贴机具质量调查监督工作的社会影响。

  (二)开展质量保障督导

  农业部在“春耕”、“三秋”两个季节,派出工作组赴粮食主产区,组织开展通用类补贴机具质量保障督导。各省(区、市 )结合实际,在主要农时季节、产品旺销季节,组织开展非通用类补贴机具质量保障督导。采取到企业、销售市场现场检查、用户访谈等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督导。督导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生产条件、质量保证能力及执行情况、质量承诺的兑现情况、售后服务情况和补贴机具使用中存在的质量问题,对企业是否具有持续生产出符合要求产品的能力做出评价,向农机管理部门提交督导报告。

  (三)开展质量跟踪调查

  选择重点产品开展质量跟踪调查。农业部组织挤奶机械与贮奶(冷藏)罐、玉米收获机械和油菜播种与收获机械质量调查。各省(区、市)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年度非通用类的产品1~2个开展跟踪调查工作。调查工作完成后,提交跟踪调查报告,组织有关企业就调查问题进行整改。

  三、工作时间安排与组织

  (一)3月,组织开展全国农机质量投诉监督“3•15统一大行动”活动,全国设立主会场,各省设分会场。组织召开2008年度投诉情况通报会。

  (二)4月,开展“春耕”补贴机具质量保障督导。督导组由农机管理、试验鉴定和技术推广等相关方面的人员组成,原则上不超过3人,选择1~2个产品,3~5个企业进行检查指导。

  (三)5月,组织开展油菜收获机械质量调查。

  (四)6月,组织启动挤奶机械与贮奶(冷藏)罐质量调查。

  (五)7月,召开半年农机质量投诉情况分析会,发布相关信息。发布油菜收获机械质量调查结果,组织整改工作。

  (六)8月,组织玉米收获机械质量调查。

  (七)9月,开展“三秋”补贴机具质量保障督导。督导组由农机管理、试验鉴定和技术推广等相关方面的人员组成,选择1~2个产品,3~5个企业进行检查指导。开展油菜播种机械质量调查工作。

  (八)10月,发布挤奶机械与贮奶(冷藏)罐质量调查结果,组织整改工作。

  (九)11月,发布油菜播种机械、玉米收获机械质量调查结果,组织整改工作。

  (十)12月,发布全年农机质量报告。进行年度补贴机具质量调查监督工作总结。

  四、保障措施

  (一)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。将补贴机具质量调查监督工作列为全年的一项重点工作,统一思想,加强领导,组织发动各级农机管理部门、农机试验鉴定和技术推广单位投身其中,精心组织,周密安排,保障经费,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。

  (二)明确分工,落实责任。补贴机具质量调查监督工作由农机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,农机试验鉴定等单位具体承办,农机技术推广单位积极参与。实行分工责任制,工作落实到单位到岗到人,定期检查交流工作,做到任务明确,责任到人,分工协作,相互配合。早安排、早部署、早动手,增强工作计划性、主动性、互补性,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和成效。

  (三)强化基础,高效廉洁。抓好人员培训工作,建立健全工作制度,开发有关信息的基础数据库和汇总、分析软件等,及时、动态、快速、安全地收集、保存和传送有关信息,增强快速反应能力。补贴机具质量调查监督工作要讲求方法,注重实效,遵章守纪,科学高效。尤其是质量保障督导、质量跟踪调查工作要轻车简从、合理筹划、深入基层,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,不得给企业和农民增加负担。

  (四)加强宣传,做好总结。做好新闻宣传策划,及时公布调查结果和相关信息,扩大补贴机具质量调查监督工作的社会影响。认真总结工作,及时研究工作中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,并及时上报。

北京市教育委员会、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《北京市中小学学杂费减免办法〈试行〉》的通知

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


北京市教育委员会、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《北京市中小学学杂费减免办法〈试行〉》的通知
北京市教委 北京市财政局


通知
各区县教育委员会、教育局,财政局:
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、国家计划委员会、财政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酌情减免杂费,保证他们不因经济原因失学”和中等教育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,应酌情减免学费”的规定,结合本市实际情况,北京市教育委员会、北京市财政局制定了《北京市中小学学
杂费减免办法〈试行〉》,现发给你们。请结合本区县实际情况,制定实施细则,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、北京市财政局备案后一并执行。

附件:北京市中小学学杂费减免办法(试行)
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、国家计划委员会、财政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酌情减免杂费,保证他们不因经济原因失学”和中等教育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,应酌情减免学费”的规定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减免工作权限
中小学学杂费减免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减免办法,区、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减免实施细则,学校办理减免审批手续。
二、减免条件
1.学生确因家庭经济困难,缴纳学杂费有困难者,可视其实际情况予以免交或减半收取。
2.义务教育阶段凡享受人民助学金的学生免交杂费。
3.对革命烈士子女、社会优抚对象子女中家庭经济困难者,可适当放宽减免条件。
4.普通高中收费班学生缴纳的学费、外省市户口在京就读学生的学费和借读管理费不予减免。
三、减免比例
学杂费减免比例,城镇地区可控制在5%左右,农村地区可控制在8%左右。具体减免比例由区、县确定。
四、减免手续办理程序
1.凡符合减免条件的学生,由家长向学生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,学校向学生发放《北京市中小学学杂费减免申请表》。
2.学生家长须如实填写家庭经济状况,并到本区、县指定的有关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后,交回学校。
3.学校按照规定审批其半免或全免学杂费,同时通知学生家长。
4.中小学学杂费减免审批工作,每学年进行一次,于九月份开学时办理。
五、各区、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办法,并结合本区、县实际情况,制定实施细则。
本办法自1997年9月1日起施行。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。
附:北京市中小学学杂费减免申请表(略)



1997年8月2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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